事实上,初见宣恕那段时日,陆曼城还没这么肆无忌惮——较如今甚至显得恍若隔世。
人家好歹是宣家主心骨,而她也只是再普通不过一个下人,初来乍到、寄人篱下,可不敢轻举妄动,就算有往上爬的野心以及野心之外更多龌龊念头,也只能先藏着掖着,韬光养晦。
——当然她要是刚来就知道了宣恕顶多草包一介算个头的“宣家主心骨”,她或许还真不会那么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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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她虽为中庸,对信香却有一定的感知力,不敏感也不迟钝。兴许也正是因此,她对同类的中庸提不起什么兴致、嫌他们无趣,反倒喜欢搞地坤,越漂亮、越温软越好。
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宣恕一臂开外、吸鼻子一嗅就猜了出来,宣恕是坤泽。而且是她喜欢的那种。
来宣府的第一天,她歇了会儿脚就让一长工领着去见宣恕了。正厅中央,不到三十的青年端坐太师椅上,身着修身服帖的长衫,因为生得瘦削,不但不显威严反倒让宽大的椅背衬出几分乖巧;虽然戴着精致的金丝边眼镜,镜片后的眼底闪烁的却是年长者的慈爱,柔顺得不协调;整个人近乎不带任何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人如其名。
嘴上说着“宣老爷当真一表人才、名不虚传”的客套话,心底可不如面上那么老实,恰恰相反,要躁动太多太多。
倒不是从前那些小地坤不美了,可硬要和宣恕比较,在开了眼界的十八岁少女眼里终究还是逊色。喜新厌旧乃人之常情。更何况从前见过未剖光的璞玉,突然来了件精雕细琢的玉器,是个人都会忍不住选后者。
宣恕这样的男人,哪怕浑身上下每一寸都是金贵的,瞧上去也是镶了金箔的琉璃偶,引不起人的敬畏,反倒教人想……
“爷爷同我提起过你。”男人声线平和、如同浸了露水。他起身朝她走来,身长七尺二三许、不比还在抽条的她高多少,“你叫——”
“陆小芽,老爷。”她暂时从胡思乱想中抽身,笑出两个酒窝,作揖道。
“哎,不必多礼。”宣恕伸手将她虚扶了一把,微微低头、许是有镜片的反射所以眼睛亮晶晶的,“对了,我记得爷爷好像说过,你是有另一个名字的,叫……啊,想起来了,你叫陆曼城……不如我以后就叫你‘曼城’,你看……”
自己究竟有几个名字,她一点也不想在意,她甚至连男人后面说的话都没细听,只是跟随男人语调的起伏偶尔点一点头,视线在男人翕动的薄唇上停了一秒又一秒。
“曼城啊。”
唇色偏淡、红润中透着玉白,唇角微翘、唇尖弧度温润,哪怕不刻意撅起来索吻也自有一番风情。
“曼城?”
“啊,曼城在。谢过老爷。”
名字是好名字,经宣恕一念更婉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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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会有好一番盘问,没想到宣恕对这个从天而降的远方表亲毫无戒备,专门为她安排了一间偏房,吩咐家丁带她去盥洗更衣、给她好生照料着。
陆小芽,或者说,陆曼城,跟着家丁走的时候不住回头、望向男人不甚高大的身影,方才被打断的思绪徐徐回溯,见不得光的心思就在嘴边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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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教人想亵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