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只能是以命相搏了。
万没想到,那尉迟升木着脸与他二人对峙片刻后,非但没有丁点出手的意思,反而微微侧过身体,为他们让了一条路出来。沈思一时闹不清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敢轻举妄动,四周静得出奇,只有尉迟升腰间佩刀的刀鞘在月光底下泛着幽幽的寒光。
见沈思始终踟蹰不前,尉迟升仍是面无表情地低声说道:“当日宁城被困危在旦夕,蒙沈将军相救才得以保全性命,在下承诺日后必将报答公子大恩,不敢食言。”
这话听得沈思一愣,回想起来,那日宁城府衙庆功的酒宴上许多人跑来向他敬酒致谢,隐隐约约的,人群中确实有个笨嘴拙舌的红脸汉子,至于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他已全然不记得了,可这“沈将军”三个字一出口,还是让他胸口一阵温暖,细想来,这熟悉的称呼竟已与他暌违多年了。
猛然间沈思脑中Jing光一闪:“尉迟大哥,难道说我二人这一路之所以能够畅通无阻,也是……”
“沈将军,”尉迟升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今日之后,你我便两清了。”
沈思闻言不再客气,拉起郡主向前就走。擦肩而过之际,尉迟升一抬手臂将沈思拦了下来,只留下郡主那半边放其通行。沈思会意,牵起郡主的手向前推了推:“一切小心,见机行事。”
郡主小嘴扁了又扁,拼命忍着眼泪一步三回头:“念卿哥哥……”
“小丫头,平日里的本事哪去了?难道都是些嘴上功夫?你不是整天嚷着要想做巾帼英雌女中豪杰吗,花木兰、梁红玉可是不会哭鼻子的。”沈思虽然嘴里笑话着,嫌弃着,可他内心深处其实要比对方来得更加依依不舍。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谁又知道这一次是不是永别呢?此刻纵有千言万语,他也只能满不在乎地冲着郡主轻轻摆手,“快走吧,偌大个江湖足够你玩闹了,但要记得别光顾着看新鲜,若是不小心走错了路,念卿哥哥……就寻不到你了……”
送走郡主,沈思回到房中坐立不安地等待着天亮,并暗暗祈求王妃在天之灵可以保佑郡主,不会轻易暴露身份与行踪。
一直等到寅时三刻,天边灰蒙蒙放亮了,外间忽然传来阵阵嘈杂声响,隐约还有车轮滚滚马匹嘶鸣。沈思还道是卫悠发现异状要派人去围捕郡主了,顿时紧张起来,一忽儿担心郡主半路出了什么差错,一忽儿担心郡主被城门戍卫认出,一忽儿担心郡主只身上路遭遇歹人……
正自焦虑着,尉迟升带人来了,恭恭敬敬引着沈思出王府登上一架宽大的马车,车队随即启程向南驶去。原来是卫悠要率部赶回京师,已无暇顾及绯红郡主人在何处了,这对于沈思来说,简直是莫大惊喜。
沿途所经州县大多已被柳家嫡系或前朝废太子旧部所掌控,卫悠一路畅行无阻,饶是如此,他依旧下令昼夜兼程,片刻不得停歇。沈思行动受限,对外界的消息一无所知,但就眼下情形看来,这大周的江山怕是半数已经握在卫悠手里了。卫悠向来步步为营,既然打算谋夺皇位,想必早已有了全盘部署,看这遭行事如此匆忙,十有八九,是京中出了什么大变故……
卫悠军中的将领大多是柳氏族人,也有不少从前卫三的手下,这些人一个个对沈思恨之入骨,若不是有卫悠护着,只怕早已一哄而上将沈思碎尸万段了,平日里别说对他悉心照料,就连话都没人肯与他多说半句,一应饮食汤羹也只样子看得过去,实则都是缺盐少油难以下咽,好在沈思自幼生长于军营之中,和边塞的苦寒相比,这些也就不算什么了。唯一难熬的是,随着天气转凉,他的腿疾也日渐加重,即便有牛黄时不时帮忙针灸敷药,症状也并未减轻分毫,尤其是马车上颠簸得久了,愈发连走路都痛苦万分。
借着停下饮马休息的空档,沈思也跳下车来扶着车辕慢慢来回走动着,想舒展舒展筋骨。远远的,草丛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动,车夫以为有蛇,立刻拎着马鞭警觉起来,稍稍安静片刻之后,焦黄的枯草梗又动了,车夫一鞭甩过去,只听“嗷”一声尖叫,草丛里窜出了狸猫大小的一只活物,那东西抖抖索索弓着身体,左瞧瞧,右看看,鼻子一耸一耸地嗅着,忽然间它发现了沈思,四爪并用直笔笔冲了过来,一头扎进沈思怀里,撞得沈思倒退两步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是琉璃,沈思收养的小狐狸!前几日在王府没瞧见它,还以为是兵荒马乱跑丢了,谁能想到它竟然一路跋山涉水追了过来!只是它原本火红油亮的毛皮都变得黯淡无光了,且染满尘土污浊不堪,原本肥硕如圆球般的身体也已经瘦得只剩了骨头,摸上去竟有些硌手。想也知道,它定是吃了许多苦头的。
沈思既惊又喜,将它抱在怀里用力揉了揉:“琉璃老弟,好久不见,没什么可招待的,暂且去给你找寻些干粮打打牙祭吧。”
他想先将小狐狸搁在马车上,再去讨些清水饮食,可小狐狸始终用两只前爪死命揪着他的衣襟,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开,那是生怕一松手就再寻不到他了。这举动令沈思百感交集,他自己尚且前路未卜,跟着他的不管是人是兽,想也难逃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