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那人的身上,我不在意自己的重量会让他感到痛苦,我希望他能越痛苦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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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身上坐了差不多是ch0u一根菸的时间,ch0u完菸我把菸蒂随身一丢。
「我腻了,所以……去si吧!」
我把手枪紧贴在那人的额头上,碰、一枪下去那人还温热的血喷溅到我的西装上以及脸上。
跟手术台上的病患宣布si亡不一样的感觉,作为一个医生对於自己救不了的病患,我会感到可惜。
但作为剥夺人命的一方,第一次的杀戮,让我嚐到一gu莫名的快感,我知道这是不好的……
我想那人在si前肯定感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了,我不能理解那种痛苦,因为我从来没有亲身t会过。
也不是因为怜悯他才杀了他的,我只是不想在叛徒身上浪费时间而已。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味,还带有一点铁锈味。
我把小刀跟手枪收回身上,转身看向在一旁等待的兰姆。
「抱歉久等了,已确认目标沈默。」
「你杀人的方式很有趣,就是太花时间了。」
「啊,不好意思,我玩的太忘我了,下次会注意的。」
我的杀人技术是我自己一贯的美学,又或着可以称作怪癖。
这是在我研读人t要害的时候,一直在脑中打转的想法,但我没想到有实行的一天。
我身为一名医生,能够在一瞬间看穿人t的要害,所以我都挑要害攻击。我也知道身为一个医者不能ai好杀人,但我还是不小心陷进去了。
「你想怎麽杀人我不管,只要能完成任务就好。」
「你合格了,晚点跟我去个地方。」
「是的。」
只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先去换一套西装,这套西装被叛徒的血弄脏了……
我擦拭着沾到脸上的血,穿着这套被叛徒的血染红的西装,让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恶心,我巴不得现在立刻脱下衣服。
我讨厌血ye沾在身上黏腻的感觉,更不用说这不是我的血。
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对血ye的ai好,并不是每个成为医生的人都不怕血,只因为我是个例外。
我看到血会兴奋,在我的定义里,血ye是很重要的存在,因为有它运送氧气,我们人类才得以生存。
我平等的ai着人类t内的血ye,同时也平等的讨厌弄脏我衣服的血ye。
换好一套西装後,我到兰姆指示的地方等待着。
不久後我看到了兰姆的车开了过来。
我坐到兰姆的车上,而兰姆则坐在我的右边。
一整个车上弥漫着浓浓的雪茄味,我并不讨厌菸味,但也说不上喜欢。
兰姆在讲电话,但他似乎完全不忌讳坐在他身旁的我,或许是觉得被我听到也没关系吧?
我听到了几个关键字,“任务”、“cura?ao”,看来是有什麽任务吧?
然後cura?ao,从我刚才听到的讯息来推断,这人应该是兰姆的左右手,好像出去执行任务了,不知道是男是nv?
我把头靠在车窗的玻璃上,闭目养神。
我想着不久前才杀si的那个叛徒,我没有什麽特别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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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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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人终会si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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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ut上的痛,bsi亡本身要来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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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怜悯si者,他们并不值得。」
这边对於神的描写,是我本人以及角se的感触,不代表大部分人的意见,看看就好,不要认真。
grog第一人称视角捏造。
带有自卑成分,慎入。
我能够很清楚的感受到pga对我的厌恶,该说是他一整个表现的很明显吗?还是说我的共情能力很好?
我不知道他对我感到厌恶的理由,但人类或许就是这样的生物吧,是因为互相不了解才会这样吧?
人与人之间是无法完全相互了解的,人类、就是这麽悲哀的生物。
我自认很识相的没有去强迫pga一定要跟一个自己看不惯的人组队出任务。
这样子的状态出任务,只会互相扯後腿罢了,毫无默契可言,这也是我主动退出的原因。
又或许是我下意识的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