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事情背后猫腻很多,谁知她是怎么死的……”
宁淑则说:“人死如灯灭,咱们就别议论旁人了。”
阮茂学非常听话,立刻闭嘴。
而宁淑则皱眉沉思道:“这个任帅遗孀,叫什么来着,我记得好像听谁说起过。”
阮茂学还有点儿印象,当即答道:“听说叫姜曼容。”
宁淑就点点头,说:“好像是听阿俏说起过。”
夫妇两人想起这个名字,不免都觉得有点儿耳熟。
只是两人全没有将这个名字与他们自己联系起来。
“淑儿,”阮茂学最后将宁淑送到了她住处的弄堂口,自己则准备回大哥家里借宿,“我只想问你一句……”
阮茂学问起这话,面上表情颇为扭捏。
“上回我信里说的事儿,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他们两人已经分居三年,就算是他不肯签离婚协议书,这段婚姻,也能算是无疾而终了。
可是他还是舍不得,所以才会像今天这样,如一个初尝情味的年轻人,过来送花,陪着轧马路,讨好赔情,软语相求……
他希望宁淑能回到他身边。
宁淑却“噗嗤”一声笑,心想怎么大家都赶巧了,不约而同地选了这一天。
在路灯下她抬起头。路灯昏黄的光晕映着她的眼,却是熠熠生辉。
“看你表现!阮茂学!”
她笑着,如是说。
第217章
宁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记忆里的味道。
早春的时候,当第一网蚬子从河底拖起,她就会用鲜蚬煮汤,nai白的一锅汤,不带半点腥气,全是鲜甜;油菜花盛时,她就会去选几条比手指略长一点的菜花鲈,打两个鸡蛋,简单一蒸,鲈鱼新鲜肥嫩,足够他吞下一大碗白饭。
夏日里蝉儿鸣的时候,秋风吹蟹脚痒的时候……而冬日里夜长日短,待到晚上小灶间里香气飘出来,天色早已全黑。有信也不怕冷,只立在灶间外头,看着里面忙碌着的小身影,心里是暖的。
少年人总以为人生会就此一成不变,他只想守着心上的人儿,一直这样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努力想要争取的,他其实给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有信望着渐渐远去的故乡,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别。
他打算走进外面的世界里,奋力一搏,不为旁的,就是为一个“出息”。
阿俏从省城来信,祖父和父母都夸她“出息”,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这和他理解的“出息”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来人还告诉他,这样下去,离他想要的“出息”,就不远了。这一点,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虚伪的礼义廉耻,来得都更重要。
来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会支持他,指点他。宁有信知道他是任帅身边的机要秘书,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帅正妻过世,接回来一个外室三姨太。
娇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帅的亲兵们跟前,笑得让人心里直发毛。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从小厨房传出来的时候,人人垂涎不已。
宁有信却不怎么动心,毕竟他正疯狂地想念着的,只是记忆里的那个味道。
渐渐地,这三姨太就经常开始给林副官开小灶。有一回宁有信无意中窥见了“小灶”的真相。他极其冷静,悄没声息地退出来,回到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