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
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
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
“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
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射的女孩,低头就转身。
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
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性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
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
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