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里间屋中,不一会儿就拖出来个衣衫破碎的姑娘。那姑娘呜呜哭着,一头长发在脑后结了个乱蓬蓬的辫子,左边脸上全是血,一只耳朵也没了。赵常胜看了姑娘的凄惨模样,毫不动容,只侧过脸吩咐顾云章道:“进我山门第一关,你这手上得给我沾点血。去吧。”
顾云章知道赵常胜总觉着自己来的蹊跷突兀,有些信不过,这时就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先对着海长山伸了手:“劳驾,给我一把家伙。”
海长山没说什么,回身从一口敞开的破木箱里抄起一把半长不短的尖刀,直接扔到了顾云章脚下。
顾云章一手捡起刀,一手抓住那姑娘的头发,不由分说的便往门外拽。那姑娘自从被绑票后就饱受摧残,人都吓魔怔了,这时就随他拉扯,喉咙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呜咽声音。
将人带到外面空地上,顾云章把她按倒在地,一刀就钉进心口里去了!
刀是山下铁匠打造的,刀身上没有凹槽,捅入身体后憋住鲜血,那姑娘的惨叫就堵在喉咙里,不能嘶喊而出。顾云章松手起立退到一旁,扭头望着赵常胜说道:“大哥,我杀完了。”
赵常胜摸着下巴扫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而海长山见那姑娘瘫在地上不住的抽搐,一直不死,就想给她再补一刀。他怕心口上那把刀一旦被拔下来,鲜血会窜出老高,便转身回房另找了一把匕首,上前将这姑娘抹了脖子。
充作喽啰的半大男孩子将尸身拖走掩埋;而顾云章从此就留在白水山,干起了越货杀人的恶徒勾当。
第109章 扬名立万
赵常胜根据自己这半辈子的经验,认为顾云章这人心黑手狠、冷酷无情,是个可以使用、不可栽培的种子!
新年过后,赵常胜继续去做自己那桩打家劫舍的事业——只要出门,必然会带着顾云章。
因为顾云章好用,仿佛是个天生的刽子手。赵常胜不怕他被打死,反正是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死就死了,然而顾云章即便是走在枪林弹雨中,也毫发不伤,硬是不死。有人说这小子身上杀气太重,所以连阎王爷都不要他。
不死就不死,不死就继续给赵常胜拼命去!
顾云章在这个匪帮里,自始至终也没拜上“师傅”。原因很简单,经过几次下山劫掠之后,他成绩优秀,“功勋”卓著,比一般老人还强上许多,似乎给谁当喽啰都不大合适。赵常胜一度想收他,后来琢磨琢磨,感觉没啥意思,所以就一直犹豫着没动作。
他不动作,旁人看不出门道来,就愈发摸不清头脑,几乎以为顾云章是大当家的亲戚;又因顾云章着实是够厉害,所以又有风声说大当家这是要培养死忠或接班人。
赵常胜生平睡过百十来个女人,半个孩子也没养下来,众人都说他是要绝后的了。
这年的五月份,白水山上也桃红柳绿的美丽起来了。
顾云章穿着一件单薄的小褂,坐在院子里吭哧吭哧的洗衣裳。那院子是用土坯垒出来的,倒也结实;故而外边的海长山就攀登而上,骑在墙头撩闲。
“哎,哎!”他用小石子打顾云章:“你抬头,让我看看。”
顾云章手上还搓着,果然抬头看了海长山一眼。
海长山笑了——他是个很威武大方的长相,笑起来十分爽朗:“顾云章,你可真漂亮!”
顾云章一言不发的垂着头,一门心思只是洗。
海长山说那话倒也没有恶意,只是有感而发、实话实说。顾云章那模样的确是好看,简直出奇;往日海长山等人常常评论山下白家堡谁家姑娘美谁家媳妇浪,结果这回看到了顾云章,登时就觉着山上山下全是丑人了。
海长山等了片刻,见顾云章哗哗的泼水换水,唰唰的洗衣裳晾衣裳,十分忙碌,并无意搭理自己,就百无聊赖的直起腰身四处张望,忽见不远处的山路上走过一个背着大包袱的青年,就定睛细瞧了一番,随即奋力招手呼唤道:“老赵!你回来了?你怎么才回来?过来啊!”
所谓“老赵”者,其实并不老,今年也不过二十大几。他大名叫做赵兴武,本是辽宁人士,因为家里穷的要喝西北风,所以就来投奔远方叔叔赵常胜,宁愿跟着当土匪挣点家底。年前他带着一点积蓄回老家孝敬爹娘了,这般时候才返回了来。
遥遥的听见海长山呼喊自己,他便连忙答应一声,而后调转方向走了过来:“老海,你这怎么还上墙了?”
海长山看赵兴武风尘仆仆的,也不体谅,只是淘气:“你上来,我让你看个好看的!”
赵兴武看海长山这大大咧咧的架势,不像是捉jian的样子,就很纳闷的把包袱卸下来放在地上,而后踩着墙根一块大土坯向上,把个肩膀脑袋越过墙头。海长山摸着他的脑袋笑道:“老赵,你看院里这个小子,是不是比你家媳妇还好看?”
这时顾云章扭头望了过来,正与赵兴武对视。赵兴武似乎是很觉尴尬,下意识的就对顾云章一笑,而后跳下土坯,拎起包袱低声辩解道:“你别乱说,我俩还没成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