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那凉风终日斜斜的吹拂陆雪征;又随时预备着冰淇淋与凉汽水,每天傍晚都要为他换一次身下的凉席。
换凉席的时候,金小丰须得拦腰抱起陆雪征,而陆雪征不惯被人这样腾空抱起,总觉着险伶伶的,下意识的就要抬手去揽他的脖子。仆人这时便要抓紧时间,撤下旧席,铺上新席。
然后金小丰把陆雪征放回床上,又扶他倚靠床头坐起身来,吃些瓜果。双手按摩着对方左边那条好腿,他忽然小声说道:“干爹,这不值得。”
陆雪征咬了一口白梨,然后笑了一下:“这件事情,我早晚都是要做的。”
金小丰起身去拧来了一条毛巾,从赤脚开始向上擦拭。陆雪征身上没什么热汗,金小丰擦的轻松而又愉快。毛巾滑到了大腿根部,金小丰探过头去,而陆雪征就自动伸手搂住了他。金小丰用力向上一挺腰,陆雪征的身体随之悬空,金小丰趁此机会退下他的裤衩,用毛巾擦过了他的屁股和□。
陆雪征并没有自怨自艾长吁短叹,但是金小丰察言观色,知道干爹的情绪是低落了。陆雪征是有这个特点——越到危急的时刻,他越要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越是悲伤的时候,他越要显出谈笑风生的豁达样子。
陆雪征很少提及自己的右腿,他只对金小丰微笑:“可惜我那只小猫,多么好看,这回也掉到海里淹死喽!”
金小丰听在耳中,记在心里,盘算着再给干爹弄一只好猫回来。
陆雪征又道:“等我的腿长好了,我们回天津去。”
金小丰听到了“我们”二字,心中忽然一动。飞快扫了陆雪征一眼,他低下头,状似无意的一下一下抚摸了陆雪征的大腿。
陆雪征是每晚都要接受他那按摩和擦洗的,所以并未觉出异常。
夜深人静的时候,陆雪征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
金小丰负责照应他的一切坐卧起居,这时贴着床边伸展身体,睡的无声无息。陆雪征在金小丰那隐隐的体温与气息中,觉得很是心静。
终于是为叶崇义报了仇了。他想自己就算立时死了,也有面目去见疯子了。心静的感觉非常之好,似乎生命都揭开了新一篇章,人也可以重新再活一场了。
只是不能去想自己的右腿。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是怎样练出腿上功夫的,也知道自己若是没了腿上功夫,那就只是一名普通的枪手。他是靠身手功夫吃饭的人,他才三十二岁,不管怎么讲,都还年轻着呢!
右腿最终能够恢复到何种程度,他一点信心都没有。也许依旧健步如飞,也许就变成了瘸子——所以不能想,一想,整颗心就像是落到了滚开的沸油里,疼的要命!
他满腔的雄心抱负,准备要回天津重整旗鼓,全面复兴先前的势力。然而看着眼下的情形,将来的事情,恐怕是要不好说了。
扭头望向窗外稀薄的晨光,陆雪征的脸上挂了寒霜。
104孝子贤孙
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陆雪征拆下了右小腿上的石膏。
这时他已经和蒋振云见过了面,他是不能再为蒋振云效劳了,而蒋振云损失了一艘轮船以及整整一船的烟土板子,虽然心痛欲裂,但是总怪不到陆雪征身上。两人固然不能继续合作,可是眼见陆雪征折了一条腿,他礼数周全,还想着送来几样滋补药物。
这日上午,秋高气爽,金小丰开车送陆雪征去外国医院拍爱克斯光片。回家之后,两人没有即刻回房,金小丰用轮椅推了陆雪征,在院内慢慢的散步。
陆雪征随随便便的穿了一套浅色西装,周身打扮的很洁净,衬衫领口敞开着,为了舒服自在,也没有系领带。这些日子,大概是因为心事沉重,他是明显的瘦削了,脸色也偏于苍白。将两边胳膊肘搭在轮椅扶手上,他探身向前,望着草地上的一朵野花发呆。
金小丰一言不发的放开轮椅,转身走回楼内。片刻之后出来了,双手捧着一只小小的短毛猫。短毛猫据说是拥有着美国血统,正所谓远来的和尚会念经,虽然金小丰丝毫看不出此猫比先前那只狸猫高明到何处,不过就因为这猫样子还好,所以他特地花了一点小钱,将其买了下来。
弯腰把小猫送到陆雪征的怀里,他随即转回轮椅后方。陆雪征搂着小猫缓缓向后仰靠过去,他便抬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
陆雪征的肩膀很端正,是个衣服架子的身材。阳光明亮的照射下来,刺激的他眯起了眼睛;而金小丰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副墨镜,打开来为他架在了鼻梁上,动作熟极而流、一气呵成。
有了墨镜的保护,陆雪征仰起脸看了看太阳。左腿长长的伸出去踏到草地上,他非常怀念脚踏实地的感觉。
“怎么还是走不得路呢?”他懒洋洋的轻声问道:“我这么娇贵了?”
金小丰深深的俯下身去,在他的耳边低声答道:“医生说了,您总要再过两个月,才能开始练习走路。”
陆雪征面向前方,抬起一只手摸了摸金小丰的光头,有气无力的哼了一声:“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