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花店正缺人,门口贴着招聘启事。程水的书念得断断续续,中考那天他还跟着师父做了一上午的活儿。他一扫眼,大专二字清清楚楚,程水面不改色地收回目光,假装没瞧见。
老板坐在矮凳子上,正往盆里倒腾花泥。程水站门口看了会儿,扽扽衣角,走了进去。
四十来分钟后,程水愉快地走出店门,老板冲他挥了挥沾着枯枝败叶的手,“小伙子明天来啊!”
程水的愉快是有道理的,这份工作若是放在以前倒也没什么特别,但现在不一样——他心里多了个人,花店便近水楼台了。比如现在,他手里就多了支玫瑰,那是刚刚被老板剪下的弃枝,最外面的花瓣儿已经蔫得打起了卷儿,边缘暗得发黑,叶子也都烂了。
程水掐了那些叶子,又扯丢了两片花瓣,这支玫瑰看起来稍稍Jing神了点儿。
带回去找个瓶儿,接了水插上放着,他想,他生哥的屋子缺的就是这股生气,那么死气沉沉的环境,严庆生这么些年究竟是怎么一日日熬过来的?
大街上一个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钱的年轻人,拿着一支鲜红的玫瑰,像一个破落骑士拿着自己的剑。他走着半道儿,瞄一眼手上的花,再走几步,搁鼻子上使劲儿一嗅,笑得像个傻子。
花是大棚里种的,压根没什么香气,程水却心里美得不行。
是玫瑰呢!
看吧,他的理智不让他开口,那份喜欢也总会找到别的方式,即便是捡一朵弃枝,或是别的什么,严庆生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
玫瑰花最终落户在了巷口拾来的啤酒瓶里。程水坐在桌子前,又去躺上床,过一会儿坐起身,挪到床脚,最后下了床,来回地在房间里走动。
花被他极为Jing细地调整着角度,他等到晚上,自作主张地打开灯,灯光太暗,还时不时地闪,反倒烘托出一种诡异的气氛来。
程水看了看,干脆把灯给关上了,自己守在桌边,啃着馒头蘸酱,等严庆生回来。
严庆生十一点下班,就这么几条巷子,程水却左等右等不见人。
此时已经十一点过半。
他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抄起靠墙的火钳就往外走——不对劲,他得去找人。
饺子铺的距离对普通人来说,五分钟便走到了,更别说程水此时心急如焚,几乎是一路疾跑,他到店门口时候,老板正在锁卷帘门。
“严庆生?哦,你说严跛子啊,”老板狐疑地打量他几眼,“走了啊。”
“几点?十一点嘛,怎么,他惹事儿啦?”
程水顾不得废话,转身,拔腿往巷子里猛冲,火钳子砸在砖墙上,当啷当啷,连带有刺耳干涩的擦蹭声。他跑过一条巷,就响了一整条巷子。
“哥!——生哥!”他大声嚷,“严庆生!”
大半夜,巷子静的出奇,他这不管不顾的喊劈了嗓子,惊动了不少巷子里的人。
大约是实在受不了他闹腾,有个男人开了窗户:“你找严跛子?”
程水眼睛红的吓人,他瞬间转过头,盯着男人看:“你见着他了?他人呢?!”
男人说:“倒是没见着,但刚才有群混子,说不定是他们。”
他们知道混子会欺负严庆生,但从来没有人出来管过。白日里不过是点头招呼的交情,犯不上为了这么个人晚上去招一身腥。
混子经过,肯定不止男人一个听见了,但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装聋作哑。
程水手臂青筋暴突,恨不得一火钳将巷子全铲了。
“他们往哪边去了。”
男人指了方向,看程水状态不对,急匆匆关上窗户。
程水顺着男人指的方向过去,那边他没去过,七拐八拐,居然是个死胡同。
胡同尽头黑漆漆的,程水掂了掂手里的火钳,走了五六米,墙根靠着个人。程水脚步一顿,接着一声嚎,飞奔过去,扑通跪下,膝盖砸在石板上,他居然毫无所觉。
“哥!”
严庆生颤颤地睁了眼,但他说话费力气,眼前发虚,于是又闭上了,“你……你怎么来了……我……我没事……”
程水丢了火钳,扶着严庆生胳膊,架起他:“哥,我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这笔账,他非得找回来不可。他倒要看看,一群只敢欺负他哥这样的混账,到底有什么能耐,毕竟他师父教他的,可不仅仅是刨木头。
今天又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程水担着严庆生,走得格外缓慢,严庆生倒不重,甚至与这个年纪的其他男人相比,他过于轻了,但毕竟路生,程水总担心他哪儿绊着碰着。
夜风猎猎,角落里蹦出只油葫芦,秋秋地叫唤。程水一手抓紧了严庆生架在他肩头的胳膊,一手揽着腰,风一来,严庆生忽地一颤。
程水立刻低声问:“哥,你是不是冷?”
严庆生先迈了一步,隔了两秒才说不。他自转凉以来,便在原先的短袖外面套了件线衫,看着确实够了,但程水在他腰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