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时,就意味着有难以忍受的责罚要等着她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的几日。老鸨责罚阿缪莎下午在太阳下洗衣、劈柴、做杂务,尽管她苦苦哀求,这双手手要留着奏琴,容珣喜欢听她奏的曲儿,但一切终是徒劳。阿缪莎知道,没有被赶出去,已是不幸中的万幸。至少,或许还有机会见到容珣。
然而夜幕降临,纸醉金迷,便是阿缪莎的噩梦。没了容珣这位金主,只能不停去接客。缠绵氤氲,只要一想到眼前人不是容珣,阿缪莎便局促不安,甚至会出手反抗,也因此挨了不少责罚。阿缪莎貌美,其异域出身别有一番风情,也吸引了不少来寻欢作乐的纨绔子弟。
很快,又一位金主看上了的阿缪莎,老鸨终于眉开眼笑,也停了阿缪莎的责罚。而此时,那双能奏出悠扬乐音的纤纤玉手,已开始变得粗糙起来了。每每看着自己的双手,阿缪莎总是难掩悲伤。
没有人能比得上容珣。现在的金主也只是粗鄙之人,和那些花天酒地的男人无甚区别。只有容珣,从不碰她。总是笑眯眯地看着她,听她弹弹异域小调,一起饮酒赏月。
清风拂过,蛙声一片。睡在别的男人身边,阿缪莎不禁想起初遇容珣那年,自己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被卖到了醉鸢楼。起初,阿缪莎并不知道醉鸢楼是个烟柳之地,闹过,哭过,寻死过。是容珣的出现拯救了她,成了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金主。那时,已然麻木的阿缪莎早就学会了如何主动,可容珣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次也没有碰过她,好像将她这里当做了一个可以放松休憩,安心的避风港。
渐渐地,阿缪莎发觉自己是真心爱上了这个不一样的男人。直到她向容珣表明心意被婉拒,又上门为自己提亲,惹得容府老爷大怒,自己也成了现在这般被人耻笑的样子。
此后,容珣很久不来醉鸢楼了。偶尔来一次,也不一定是指名阿缪莎了。
阿缪莎无法理解所谓汉人的规矩,只知道她爱上容珣,便要竭尽全力将其留在身边。于是,一个危险的想法萌发了。
由于故乡临近苗疆,战争前父母尚在世时,家里也和一些苗人有所交际,阿缪莎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养蛊。但因没有专门研习过,所以只是一知半解,技术不Jing。
儿时学过的情蛊,没想到会在多年后因心上人不会为自己赎身,更不会迎娶自己而派上用场。想到这里,阿缪莎不禁黯然神伤。
情蛊需先随身养够一年又七七四十九天。在一年后第四十八天的时候,加入特制的米酒和几味磨成粉末药材,为厮杀至最后的蛊虫铺底,并滴以施蛊人的血做引子。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在一年又四十九天的子夜极Yin之时,再滴以被施蛊人的血来喂养蛊虫,就算完成一半了。之后只要再将蛊虫碾碎磨成粉末,混入茶水中,由滴了血的二人饮下即可。
偏不巧,在随身养蛊的一年又四十八天,阿缪莎去药材铺购药时,迎面撞上了一个男人。意料之外的撞击使得装有蛊虫的瓷盒摔得粉碎,阿缪莎一颗心的悬到了嗓子眼,眼看着碎片将一部分蠕动的蛊虫割伤,虫身开始略微渗出星点殷红,已有奇异的味道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顾不得多想,阿缪莎便慌忙蹲下要捡起碎片。谁知撞了满怀的那个男人,竟道了歉想帮忙捡碎片。
怎么能轻易让他人染指这重要的东西!
阿缪莎愤怒地挥掌,狠狠打在男人手臂上。谁知这一下不偏不倚地将那男人的手拍在地面的瓷器碎渣上,尖利的碎片边缘割伤了他的手指,血一滴一滴,顺着男人修长的手指滴落在蛊虫身上。
阿缪莎不禁惊呼一声,本就慌乱惊恐的心仿佛要跳出了嗓子眼,内心晴天霹雳一般。
不行,怎能白费了这一年来的苦心!前几天好不容易将容珣留在了自己房内,并佯装不小心摔了碗碟,成功采到了容珣的血。怎么能就这样毁在这一步!
迅速用碎片碾死了染血较多的几只蛊虫,阿缪莎匆匆掏出手帕,将其余的蛊虫包住收了起来,拉了拉脸上的面纱,落荒而逃。
没关系的,那些浸染了太多他人鲜血的蛊虫已经被弄死了,剩下这些没染到太多的,应该没问题了吧。
子夜寂静,月光透过枝丫与窗,随着风在墙上筛出斑驳的影。阿缪莎坐在窗前,小心翼翼地将珍藏着容珣血ye的瓷瓶拿出,滴在最后那只蛊虫的身上。殷红的血珠在仅存的一只黑褐色虫体周边蔓延,渗透。阿缪莎笑了,笑声愈发疯狂。
过了几日,阿缪莎将已经与血水混为一体的蛊虫碾成粉末,收进了一个小巧Jing致的锦盒中备用。本一直散发异香的蛊虫,现已香气全无,甚至开始能闻到些许腥味。为了掩盖气息,只能用茶叶覆盖,最后入浓茶之中。
盼了许久,久到已不知过去了几日,容珣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来到了醉鸢楼。和往常一样,容珣来此不像是为了阿缪莎,更像是仅仅避雨而已。阿缪莎为容珣沏了一壶热茶暖身,当然,其中多了些东西。
果不其然,容珣喝了一口,发觉味道有些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