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晚来的彩蝶,以动和谐地融入了周围的风景。
她欢呼雀跃,像个发现了神奇宝贝的孩子,凌华看的有些愣神,她突然跑过来问道:“凌华,这是好美呀,我们可以合照一张吗?我想发给江姨也看看!”
凌华没有应允,也没有拒绝,庄蝶儿拿出自己的手机,调了前置摄像头,随手挎上他的胳膊,开始单手调准焦距。凌华心里有些介意她挽着自己,但联想到她是个华侨,他介意倒显得自己思想死板。
乔斯想先去市集上找到住处,可地图上通往市集的路有很多条,要择中选一条近的、好走的跟风景特别的光看地图是无法完成的。他正寻思着找个人问问,就见有个年轻的女子从一条紫色的花道上往这边走来。
待人走近一看,乔斯心下一愣,这不是步步吗!她怎么……,他搜索记忆,之前他了解过步步的私人资料,这才想起步步本就是百花人。
步步见到乔斯,也是一惊,在往不远处望了一眼,果然,那个人也来了……
他还带来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姑娘,那气质虽跟凝香难成一体,颜值却是一样的,漂亮。
收回自己的目光,步步礼貌向乔斯打招呼,道:“乔先生下午好。”
乔斯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他们公司前几天才单方毁约,取消了步步跟公司的合作关系,她倒是看的开,还跟自己打招呼。
“步小姐,您好。”乔斯礼貌回应道。
“是要去市集吗?”
乔斯尴尬道:“嗯。”她怎么一下就看明白了……
凌华看到乔斯在跟一个村民问路,提脚走了过来,庄蝶儿紧跟其后。他没想到会在这里撞见步步,看她这身装扮,真像入乡随俗的妇女,一身藏青色的民族服装,头上戴着一块绣着刺梨花盛开的玄色头巾,右手挎着一只竹篮,完全没有一个都市人的气息。
“乔先生,去市集走最左边的路吧,这条路上的花色是间更的,每走五十米就是一种花色,城里来的人大多走这条路。”
步步只顾跟乔斯说着,完全无视了他身后跟来的两个人,看了扎眼,不看为妙。不等乔斯回应,她又说:“到市集后必然会经过一盏茶馆,劳烦乔先生将这个花篮转交给茶馆的老板娘,不用说什么的,她见了自会明白。”说着她将手上的篮子递给乔斯。
乔斯犹豫着接过了,他疑惑道:“步小姐为什么不亲自送去?”看她方才的样子,是要去市集的才对。
“我一向懒散,常常遇到熟人就会让捎带些东西来回,刚巧遇到乔先生,免了一趟路。有劳了。”步步微微作礼,随后转身原路返回,她步子不紧不慢,像是赏花的人,却不见她偏转目光。
凌华情不自禁皱起了细长的眉,他是没看明白情况,却觉得她似在怪他些什么,取消合约的事吗?她自己不洁身自好惹出的乱子,能怪他什么?
“少爷,小姐,我们先去市集找个住处吧!”乔斯说。
庄蝶儿从走远的暗色背影上收回目光,她眉眼弯弯,甜甜笑道:“嗯。”
凌华回头,正好对上一汪清泉,庄蝶儿似在打量他,他别开目光,走在了前面。
果然如那个女人介绍的,这条路上的风景很美,每隔一段路就会有结伴而行的游客拍照留念。凌华却没有了赏景的兴致,他在为步步刚才的态度耿耿于怀,她竟然同乔斯打了招呼,对他却是看都不看一眼。
在临鸢的时候,她还说什么只想跟自己多待一会儿的假话,她脚受伤他还送她去看了医生,这才几天,她就翻脸不认人了。
该生气的是他好吗?因为她爆绯闻,还影响了他在公司的信誉,她凭什么那个态度!
到了一盏茶馆后,乔斯按照步步的交托,将花篮交给了茶馆的老板娘。老板娘是个热性子的人,很热情,还送了乔斯一盘花点。庄蝶儿尝了一口,直呼好吃,凌华闻着好奇,也吃了一块儿,味道确实不错。
花篮里装的是城里才有的金贵茶叶,那是步步之前为她姥姥买的,茶都封存的很好,成色未变。步步想着这些茶带回去也麻烦,留下也用不上了,就将它们收拾出来送到茶楼给毛婶儿。百花经常有外来旅客,这些游客中不乏有钱人,要是喝不惯本村的花茶的话,味正的清茶刚好救急。
前天晚上步步的姥姥去世,毛婶儿正好去城里访亲去了,从老人去世到下葬她也没能帮上步步忙,心里很是愧疚,正打算抽身去她家陪陪她呢。
庄蝶儿选定了一家宾馆,在一盏茶馆附近,说是方便去茶楼吃点心。再则这家宾馆的后面是一片镜湖,湖边这个季节开满了各式各样的秋菊,很是漂亮。
吃完饭,庄蝶儿要去看花田的夜色,凌华不想去,没什么心情,索性让乔斯陪她去了。他顾自去了一盏茶馆喝茶,大晚上喝茶,这是加班族才有的想法,在百花没有,他到的时候,一盏茶馆已经打烊了。
凌华沿着街道缓行,百花的夜晚很安详,有细碎的路人交谈声,行至其中,像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听着一段甜蜜而遥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