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用的陶瓷碗盆玻璃物件要是拿出来,这种神明都没用过的Jing美物品,绝对立刻转手变了主人。
爱罗斯对菜肴的构成不感兴趣,握着新学会的方便筷子一筷一筷地夹菜,夹菜速度丝毫不比熟练的小狐丸慢多少。
——神明总是备受宠爱的。
之前一大一小因为过重的油烟味与酸辣味躲开的酸菜鱼,打败其他菜肴,成了最受欢迎的菜。
小狐丸对蔬菜没什么兴趣,大半盆油豆腐烧rou和煎酿油豆腐进了他的肚子,其余的全进了爱罗斯看起来微凸吃再多还是微凸的小肚子里。
苏千凉怀疑小肚子里连接着黑洞,才能无底限地吃吃吃,还不显肚子。
——神明嘛,总是备受宠爱的!
吃完饭,苏千凉收拾用过的碗筷。
爱罗斯再度用他的大眼睛鄙视模样不一大小不一颜色不一的瓦罐,一看就是从别处换来的,人类的审美真是糟糕!
吃了人类的祭品,就得给点什么。
金发小正太想也不想,挥动小翅膀,不知从哪来的旋风刮走桌上的粗糙瓦罐,以及瓦罐上没吃完的残羹剩汤。
一阵风才走,另一阵风紧跟而来。
出现在桌上的是一整套金色的器皿,大大小小,最大的足够盛放酸菜鱼,最小的能当碗用盛放炒年糕和米饭。
还有一瓶银色酒壶,散发着酒香。
爱罗斯:“看你这么可怜,给你的。酒是狄俄尼索斯自己酿的,绝对是普通人类喝不动到的。”哼,快来感谢神明吧,审美捉急的人类!
苏千凉却没有他意料中的感激,咬着唇,面色苦恼。
“爱罗斯,这么多金子,会不会引来小偷啊?”
爱罗斯一噎,脸色漆黑,扇动小翅膀飞走了。
最讨厌人类了!愚蠢的人类!审美捉急的人类!
小狐丸看着某个小正太飞远,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黑点,“千凉,你故意的?”
“怎么会?”苏千凉面色无辜,眼神无辜,“熊孩子不就是要一根棒棒糖,一根棒槌地教育吗?”
小狐丸:“……”哦,你高兴就好。
第274章 冥王哈迪斯
爱罗斯成了苏千凉和小狐丸简陋房屋的常客。
他不是一日三餐一餐不落地来,一天来一次, 大多是中午或者晚上, 早上是不会来的。
每次来, 小正太吃完饭,挺着rourou的小胸脯和微凸的小肚子进行一番“一般”“不好看”“丑”“丑死了”的评价, 然后又用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替换掉原本在他眼里“丑”“丑死了”的东西。
要不是还记得苏千凉的那句“会不会引来小偷”,担心他眼里愚蠢的人类会被不怀好意的小偷或强盗弄死,喜好金光闪闪的爱罗斯能把整栋房子换成统一的布林布林风格。
半个月的时间, 只剩下最外面的房屋和围墙看着比较简陋, 里面的设备齐全, 大多是爱罗斯从其他神明那拿来的东西。
比如说: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德的珍珠,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葡萄酒与酒壶, 农业女神德墨忒尔的葡萄, 谷种女神珀耳塞福涅的谷物种子, 小仙女小妖Jing们的花草, 灶神赫斯提亚的祝福,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布匹……
调皮的爱罗斯可能把奥林匹斯的众神作弄了个遍, 才弄到这么多。
这天, 爱罗斯送来众神的使者赫尔墨斯的庇护。
赫尔墨斯也是盗窃之神, 这份庇护足以让盗窃者对这栋外表简陋内里豪华的房子避而远之。
爱罗斯送完好不容易从狡诈的赫尔墨斯那偷蒙拐骗来的东西,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瞧见苏千凉惊喜的脸色, 小嘴高高扬起,挥着翅膀飞走了。
小狐丸面色一喜, 立即把爱罗斯送来的金色梳子放回去,换成木梳,好好地梳理他的长发。
奥林匹斯的神明们个个脑子有坑!用金子做成的梳子梳头发,真不怕头发干枯毛躁分叉打结吗?木梳才是王道!
小狐丸愤愤不平,拉上苏千凉去河边。
白天天气热,温度高,他们来希腊快一个月,习惯在太阳落山之后去河边洗漱。
小狐丸把河流当镜子,仔细地梳发,同时也为不远处洗澡的审神者守护。
苏千凉把换洗衣服放在河边的大石上,脱掉衣物,舒服地趴在石头上,任由河水抚过身体。
纯天然、无污染的水质,真棒!
就是在房间里弄个水管水龙头热水器的太显眼,不然不必每晚来河边洗澡,还得小狐丸帮忙放哨。
“好舒服。”
苏千凉以手舀起一捧水敷在肩膀,忽然看到放衣服的大石旁边有朵花。
一个月以来,她一直在这里洗澡没换过地方,从没注意到有花。
是水仙花!
不止一朵,是一丛。
六片白色花瓣,微微向里张开,如碗一般保护里面黄色的花蕊,可不是水仙花——冥王哈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