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清明伸出手掌比了比“大概能开这么大,很香。”
“原来老师喜欢百合花。”
他一直以为,那是女孩子喜欢的花。
“是我爱人喜欢。”
不知为什么,项祀希觉得这句话从老师嘴里说出来,像一首诗。一首饱含深情与爱意的诗。说得人这一刻一定在心里想象着爱人的样子,一定是心里最美好的那个样子,而被爱人喜欢的事物无论它多么普通,此刻也成了世间最独一无二的宝物。
只可惜,“我爱人喜欢”总是说给别人听的。
后来,项祀希会偶尔想起老师那一刻的笑容和神情,他想,那大概就是爱情的样子。
“所以老师您也喜欢百合花吗。”
“是啊,不过我喜欢的是另一种百合花。”李清明指着床脚只剩下叶子的那人花“那个,也是百合,不过没有香味,开不了那么大。但我很喜欢它。”
那是李清明最初来到这个山村的时候,在山崖边上看到花,一株野百合。他很惊喜,在这里也能见到百合花,在山崖边上被吹得左右摇摆,扎眼的橘黄色看起来土里土气的。于是他把这个土里土气的花种在了自己的花盆里。
“等明年开花了,给你留两朵,放在瓶子里能开好几天。”
“行。”
来年春天,老师真的给他剪了两朵百合花。他拿个塑料瓶子养着,放在窗台上,看着花写作业,每天给花剪根换水,硬是开了两个星期才谢。
项祀希看着这花突然想起了潘娇娇。总是光着脚和父母一起在地里干活,头发乱糟糟的也无暇打理,皮肤晒的黑黝黝的,一笑露两排大白牙,她总是很爱笑。
她弟弟还太小,家里农忙的时候就得回去干活,项祀希路过她家的地时会把今天的笔记带给她。她会把满是泥土的手在身上蹭干净,把笔记放在用毛巾包起来当今菜篓子里。对项祀希笑着说谢谢。
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这两朵野百合,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充满阳光的味道。
项祀希再没见过潘娇娇。她被娶走的那天学校里课业正忙,听人说男方开了个小货车来接走的,给了不少彩礼,很是风光。
可是他却一直记得,那个爱笑的女孩,渴望又绝望的眼神。不知,能否被这样的风光代替。
项祀希考到了县城里的一所高中,可以住校,作为贫困生学校给他免去了学费,家里人都很高兴。
县城里的学校有贫困生补助指标,他以前都不知道,还是李老师帮他打听,又给他办理的手续。班里除了他和孙成还有另一个同学,这下就都有了学上。
为了表达感谢,暑假的时候,母亲几乎天天让项祀希去给李老师送饭。李老师的宿舍就那么大一间,每天用一个小炉子做饭,挺不方便。有人能给送饭来李清明挺高兴,所以即便项祀希觉得自己家的饭拿不出手,他也吃得很高兴。
“等你上了学,可没人再给我送饭了。”
李清明一边吃着项祀希送来的面条一边遗憾。
“吃了两个月还没腻啊。”项祀希从小吃妈妈做的饭,吃了十几年感觉都是一个味了。不过——“我妈腌的白菜很好吃,等冬天了给你送些来。”
“吃饭这件事,我可从来不客气。”他一个单身汉和一个小炉子相依为命,对做饭的要求只有“把生的做成熟的。”相比起来,项祀希家的面堪比人间美味。
“你的吉他呢?”
项祀希正在想以后上了学可能听不到老师弹吉他了,一拧头发现那个挂着吉他的墙上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钉子。
“卖了。”
李清明把碗洗干净,装进项祀希的小框子里。
“怎么就卖了?他坏了吗?”项祀希问。
李清明看着空荡荡的墙壁,怅然若失“不是坏了,是有比吉他更重要的事。”
“真可惜,不能听你弹吉他了。”
“不弹吉他了,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呀。”
项祀希家里为了省电,母亲都不让他开风扇,每次来了李清明这总想多留一会儿,吹吹他的风扇。有故事听更是再好不过。
“讲一个,音乐家和诗人的故事。音乐家和诗人是一对恋人。们在最好的年纪相遇,又相爱。背着家人,他们在一起做过许多傻事,那种少年人才能做的傻事。那时候他们约定了,以后,一人作曲,一人填词,要让他们的音乐传遍全世界,为此音乐家专门出国去学习,本来诗人和他约好了一起去国外学习,不分开的。但是……诗人失约了。”
项祀希等了半天没有下文。“那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他们从此就再没见过。”
“那诗人为什么失约啊?音乐家有没有回来找过他?他们不是恋人吗?”
小孩子听故事总是有许多问题。对结局的渴望总比过程要多。
“哪有那么多可是。”李清明揽着他的肩膀“哪有那么多圆满的结局,这世上多的是无疾而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