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还好我记得路,这个本来不存在的仓库。
除我以外没人可以找到这里来,主神也是。因为这是我的领域,虽然它破的让我郁闷。
这里还留了一只小血族,我必须来接他回去。他叫绯尔曼,血族的伯爵。噢,那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现在他们管那叫亲王。
他被我忘在这里有一个世纪了,对,是我良心发现啦。
他的棺材我有放在很难找到的地方,那有他喜欢的果酒香,不知道他有没有腻。
可惜了,Jing心挑选的棺材落了太多灰。
值得庆幸,绯尔曼没有成为一堆白骨。啊,我忘了血族是不会成为白骨的。
他还是很漂亮,甚至皮肤不再是死人的白,只是有点病态。这是我的所有物,我真的很得意。
绯尔曼慢慢的从棺材里起来,但是不看我。他纵容的整理起自己的衣服,脸上是无比的幽怨。
但我有理由解释,我对我失约的行为深表歉意。说好的短暂被我延长了……短暂的时间,正好他多睡一睡。
我想——
“尊敬的亲王,您不会介意的,对吧?”
绯尔曼傲慢的嗯了一声,盯着我的脖颈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我笑了起来,“你还是这么直白。”
他打开我递给他的剂管,小口的吞咽着血ye。
我们得离开了,东方的神灵不会喜欢一个叛逃高位神和旧血族亲王。
绯尔曼不怕阳光,甚至他对阳光的渴求是我想不到的。
我想他还活着的时候或许信奉厄尔庇斯。可惜信奉希望女神的国度早就没了,连个教堂都没留下。
“克莉斯多,为什么你耽误了这么久,我都快一睡不醒了。”
该怎么解释,我试图换个话题。比如,东方的太阳为什么会这么毒?你要不要去狩猎?
但绯尔曼盯着我的眼睛,我突然心虚了起来。这只漂亮的吸血鬼完全不存在威胁,他只是想要我的解释。
真像啊,我在阳光下,阳光下,感受他视线的灼热。
“吾主的追杀。”
我听见自己说,事实是这样没错。
“因为他是吗?别人困不住你。”
他也困不住。我想纠正他。
但我会说吗?只是恶趣味一点一点的腾起来。逼问一位脾气不好的神只,就要接受祂的戏弄。
接下来的一路我们都没有说话,我老老实实的把他送回他以前的庄园。
血族发生的一切变故他都要自己接受。至于我,克莉斯多,得继续逃避屠杀。
“你就一点不想我吗?”绯尔曼问,他微微皱眉“还是说你在外面有了别的情人?”
“我知道你的渴望,但是等度过这段时间,我会给你一个美好的夜晚。现在,我一刻也不能耽误。”
没时间做爱,我甚至谢绝了绯尔曼品酒的邀请。他们庄园酿的葡萄酒让我想沉沦数个世纪,好像连眉梢都有春风乍起。
看,我多么重视自己的生命啊。
但如果来的不是祂,那就是我单方面的屠杀。杀掉没有满足高位女神期待的蝼蚁,吾主不会介意。
“刽子手”克莉斯多,总算没辜负他们的称呼。
而刽子手有两个帮手,桃乐丝和博拉。他们一个是魔鬼,一个是人类。
魔鬼没有好坏之分,这只是一个种族。博拉是人类的不死族,他还挺擅长用枪,枪?那就像是战斗中伴奏的物件。
春日的一切让我心情愉悦,我舒开白色的羽翼,飞离吸血鬼的地盘。我得去找桃乐斯。但她不太能接受我的翅膀,她总想把我的翅膀染成黑色。
但那不可能,同样。我也不喜欢他火红色的卷发,那与我整体的银白不太大搭,杂色。
迎接我的是一枚子弹,瞄准我眉心的枪。我很喜欢这个迎接仪式,尽管这不太隆重。
没带礼物的拜访非常不礼貌,我能做的,只有把子弹变的更好,奉还给她的腹部。
溅出的血ye让我明白她有多喜欢这个礼物,桃乐斯勉强得对我笑了笑,她念出了我的别称。
“刽子手。”
“博拉还没死?”我问。
那枚劣质的子弹是博拉发明的,握住它的那一刻我甚至感受不到子弹的恶意。
“是的呀,我想把他变成魔鬼,那样他就会死了。”
她慢吞吞的给自己愈合伤口,腹部涌起深灰色的烟雾,好像没什么效果。
我给她用了我做的药,第一次做出来的东西,正好可以试试。
“过期了吧?”桃乐斯好笑的说,但她没拒绝,老老实实的用了。
确实是过期了,好久以前做的,光明之神教会了我,我现在还能做出来。
“还真有效呢。”桃乐斯靠近我,亲昵的搂住我的肩膀,从背后。在我晃神一瞬,手已经攀上了我的脖子 ,她在我耳边说我好像一个容易打破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