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缺点是不爱讲话,跟谁都爱搭不理的。她的养父养母皆已归天,她在一家珠宝店做营业员。
一年之后,她成了那家珠宝店老板的儿子的女朋友。这小子流里流气,不学无术,成天出入夜店洗头房——毛毛为什么相中他?因为他爸是钻石王老五吗?我搞不明白。
后来,我发现她的生活越来越糟糕,甚至沾染了毒品。我写过一封匿名信,劝她浪子回头。我在信上说:我是你父亲的朋友,看到你自甘堕落,我很痛心。既然有了家庭,就不要吸毒了,不然会毁了自己。
但是她根本没把我的劝告当成一回事儿。某一天,我堵到她,向她挑明身份:“毛毛,悔改吧。”
“悔改个屁,你算老几啊!”她满口粗话。
“好歹我是你的长辈吧。”我语重心长,“听叔一句,毒海无边,回头是岸!”
“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毒品不能沾啊,孩子!”我几乎是求她了。
“老不死的,给我闪开啦!”她狠狠推了我一把,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接下来的几年间,她和毒品几乎形影不离,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女毒枭。我决定不能放手不管了,我想起伟人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熊毛毛要是死了,绝对轻于鸿毛。
***
半个月以前,我带着娇娇去芙蓉馆,赴余梁之约。
之所以约到那儿,基于两点考虑。
一,我发现了熊毛毛和芙蓉馆主江云山的“jian情”——江是有家有室的人,熊毛毛横插一杠子,当起了第三者。熊毛毛肯定想见到江云山,所以我提出芙蓉馆的时候,她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二,当然跟余梁有点关系,我想撮合他和娇娇。我对他说,哪怕是跟娇娇见一面,也了却了我的心愿。他同意了,并且提出在芙蓉馆见面。
芙蓉馆是个公众场所,杀人之后,比较容易脱身,所以我那天找个理由把熊毛毛约了出来,然后顺手牵羊,杀死了她。
选择芙蓉馆作为杀人现场,并非为了嫁祸江云山。我其实挺喜欢这个年轻人,不仅相声说得好,做人也很有骨气。另外,他是我四师哥叶文丙的徒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所以我看到他就觉得亲切。
我常乔装改扮到芙蓉馆听相声,后院休息室我也勘察过,演员演出的时候,那里基本没人,很合适下手。
不过,熊毛毛之死带给江云山的诸多麻烦不全是我的责任,余梁也有份儿。如果他不选择芙蓉馆和娇娇见面,我很可能另选地方杀掉熊毛毛。
我借上厕所到了后院,熊毛毛在一间休息室向我招手。于是我进去,关好门。她上来就问:“不是想和我做生意吗,货呢?”
“急什么,”我说,“我得先跟你说一件事。你妈病了,看样子是活不久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
“开什么玩笑,我妈八百年前就死了。”熊毛毛嘿嘿一笑。
“你妈没死!”我解释道,“你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你是你妈最小的女儿,只不过一出生就过继给你的堂叔了,所以你的养父养母其实是你的堂叔堂婶。我若有一句瞎话,天打五雷轰!况且我这么大年纪了,用得着骗你吗?”
“我不听这些没用的,我只要货!”熊毛毛伸出手来。
“难道你眼里只有毒品没有父母吗?”我斥责她,“你妈虽然没养过你,但你是她生的,没有她,也就没有你!她快死了,想见你一面,你不能可怜可怜她吗?”
“我可怜她,谁他妈可怜我呀!你以为我的日子就好过啊,一个女人跟那些臭男人做买卖、谈交情,我容易吗?”
“最后问你一句,到底见不见你妈?”我的眼神充满杀意。
“我也最后问你一句,手里到底有没有货?”熊毛毛针锋相对,冷酷无情。
“既然如此,好闺女,黄泉路上,到你妈前面等着去吧!”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掐住了她的脖子,不给她出声的机会。
一秒,两秒,三秒……
终于,她昏过去了,身体软棉棉地附在我怀里。我摘去她的鞋子,扯下她的丝袜,缠住她的脖子,跟她作最后的告别。等她断了气,我用匕首割下了她的左手,拿毛巾裹住揣进外套里,然后装作没事人一般,大模大样出去了。
回家路上,我感到很快慰,因为除掉她的性命,不仅是师父梁宝生的意思,也是三师哥熊文兆的意思。他们给我托梦,让我这么做的。我用熊毛毛的鲜血祭奠他们的亡魂。
***
对于王荷,我也这么想,不是我要杀她,是她父亲和师爷要杀她。不过老实讲,直到今天,四十年多了,我始终没有找到王文龙师哥,他像幽灵一样消失了。我丝毫不怀疑是他偷走了师父视如生命的金碗然后远走高飞
。
他在老家有一对儿女。儿子跟着爷爷nainai过生活,读书很棒,一直读到博士后,现在是一名航天工作者。
我去找过他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