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几人连忙附和:“啊是是是。”
沈益走向手腕脱臼的黑衣男,微微俯身,道:“你将方才的话原封不动带给宋家,我就替你将手接上。”
卫黎从他身侧探出一个小脑袋,瞧着那人吓得发抖的样子,得意地撩了撩头发。
黑衣男哪敢不听,连忙应声,跪步上前,眼睁睁看着沈益找准位置,轻松一托,手腕便不疼了。
他正要退走,手腕上又一紧,整个人腿脚一软,跪也不是,站也不是。
“方才的话,务必带到。”沈益更加严肃地说了一遍。
黑衣男连忙小鸡啄米般地点点头,一路弯着腰倒退着跑远了。
身后厚实有力的掌声响起,二人同时回头。一位面容带笑的男子潇洒地将折扇一打,向他二人走来。
“将军真是好功夫!不过,在下还真是少见将军以身份压人,这副盛气凌人的模样还真是让谢某大开眼界啊。”
心知他调侃,沈益并未多说,拱手抱拳道:“子璋兄,多日不见,百花宴那日,定要好好喝上一杯。”
来人正是兵部尚书谢玉,人如其名,面如冠玉。他眯眼瞧了瞧站在沈益身侧的卫黎,折扇一收,恍然大悟道:“哦,英雄救美,当如此之,当如此之!”说罢笑眯眯地看着沈益。
沈益失笑:“子璋兄说笑了。”
“得,我不打扰二位了。”谢玉从沈益身旁走过,贴近他的耳朵道:“先好好安抚安抚你的小娇娘吧。”
沈益欲捶他一拳,谢玉一闪,嘻笑着走开了。沈益无奈摇摇头,转身,就见墙角蹲着小小的一团,捧着两半摔碎了的梳子出神。
卫黎生得杏眸小口鹅蛋脸,左眼角下一颗朱砂痣,更添几丝妩媚。小时候闹着要跟戏班子下海,连老师傅都开玩笑道:“姑娘若是扮上,这副样貌可是会惹事的。”于是,她只得工小生,女扮男装地在家中堂会上胡闹了几回。
后来家道中落,就再没登台过了。
可是,每每揽镜自赏,她总是揪着头发唉声叹气。
一头乌发虽然黑亮,却又粗又硬,还天生微卷,尤其是前额新长出来的碎发,被风一吹恣肆飞扬,搭配她方才与那几人挣扎而有些散乱的长发,活像一头小狮子。
一阵好闻的清冽气息扑鼻而来,卫黎抬眸一看,一把做工Jing细的木梳伸到她面前。
第3章
一直到二人一同坐在马车中,卫黎也没琢磨出,这人为何会随身携带梳子。再瞧他穿着素雅,头发也只是用发带简单地束起。且那日去他府上,见到除了会客厅有必要的摆设外,他平日所用之物也并不华贵。这Jing致小梳实在不像他随身之物。且梳齿间宽,最适合梳她这种发质的头发了。
卫黎侧身背对沈益,沈益也默契地看向窗外。她一边轻梳长发,一边思量。
说来,二人的身世还有些相像的地方。
沈益从小父母双亡,姐弟流落江湖,而他姐姐沈毓走运地嫁入了王府,拉拔他长大。他自己也很争气,在幼帝登基,边疆战乱的时候,硬用自己的血rou守住疆土,也挣出了如今的功业。
而卫黎,母亲生她时难产去世,父亲也在她十四岁时撒手人寰。虽说留了一笔不小的家产给她,也都被她那吃喝嫖赌成瘾的叔父给败光了,还将宅子抵押了出去。成婚前,她更是需靠着宋渊的接济度日。
也正是因为如此,本来以她的出身,嫁到宋家这种商贾之户,算是下嫁,可奈何没了家族长辈撑腰,在婆婆眼里她不过就是个指望宋家养活的扫帚星。
沈益的姐姐也爱看戏,因此卫黎和沈益打小在戏场子、茶馆、后台见过几面。大多是大人们在前面看戏,他们几个小朋友到处疯玩。
她那时不过六七岁,已背了不少诗书,而沈益比她大六岁,大字却不识几个。个子不矮,整个人却愣愣的,穿的也是粗布麻衣,因此时常被别的小孩跟在后面“傻大个傻大个”地叫。
她第一次与沈益说话,应该是在五福园戏楼门口那棵大柳树下。卫黎也不知自己为何记得这么清楚,也许是沈益一个人蹲在地上,固执地写写画画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忽略。
十三岁的小沈益拿了根树枝,在土地上笨拙地一笔一划写着。平常与卫黎一起玩的那几个小孩,突然从墙角窜出来,将沈益撞得仰翻天,又瞧见地上那歪歪扭扭狗爬一样的字,肆意大笑起来。
沈益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窘迫地用脚把地上的字划拉干净,想要离开。
那些小孩觉得无趣,笑完也走开了。卫黎却看不下去,他不是不想学,只是没人教他。
“嘿,我来教你呀。”一直站在戏楼门口的卫黎把沈益叫住,噔噔噔跑到他身边,貌似那时的身高差与现在没什么区别。
卫黎往地上一瞥,字迹被盖住大半,却仍能隐隐约约看出一个‘禾’字,一个‘水’字。
卫黎主动抽出被沈益攥的紧紧的树枝,一笔一划认真写着,问道:“你是要写‘禾’字吗,你看,笔锋到这里要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