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弱势群体。
“嗯,知道了,现在他走了,也不刮风了,来不来?”
叶肖瑾还没等他说完,就雀跃了,季修最后一个“来”字还没说出口,他已经把门拴好,转身扑了过去。
只是天不遂人愿,裤子还没脱完,雒艺就在外面喊他,叶肖瑾不想应声。季修躺在下面笑嘻嘻得问他:“喊你呢,去不?”
“去他妈的什么去,待会儿再去,快脱······”
雒艺早就隐约猜到了他俩的关系,他在外面喊了几声,一直没有人应声,突然就想到了什么,红着一张脸自己跨上马走了。他本来是想跟他俩说自己出去巡逻,反正不说他俩也知道,还是别那么不知好歹非要把人喊出来了。
季修看着叶肖瑾猴急的样,在下面吃吃得笑,叶肖瑾啃了他一口,“别笑了,他走了,快点。”也不知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催促了几次“快点”。
季修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我喜欢你快点,还喜欢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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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在书里去过草原,有bug请包涵,只要不太严重,就差不多啦
番外其五
雒艺这个人虽然偶尔不靠谱,干点框外的事,但大部分时间挺正常的,对眼下的志愿者工作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着,他是真的爱草原上的这些生灵们,看不得它们受伤害。
下午风刚停,他修好门就急忙忙外出巡逻,想看看有没有动物在这次雪暴中受灾。
叶肖瑾和季修在营地留守,一直到了傍晚,雒艺还没回来,这种情况不太常见,却也不是没有过,他有时候沉迷于拍照,的确会忘了时间。
因为志愿者小队总共没几个人,大家都是排着班一人走一条路线出去巡逻。叶肖瑾不知道雒艺走了哪条线,打算再等等,也许晚点就回来了。
草原的天黑得晚,又刚下了雪,想要寻找他的踪迹并不是太难,又等了一个小时,雒艺还没有回来,季修和叶肖瑾决定不再等待,可营地不能没有人,季修给几个外出的队员打了电话让他们快点归队。
“我觉得咱们得一起去,你自己去我不放心。”叶肖瑾正在套马,季修一边穿外套一边收拾空地上散落的东西。“咱们营地上值钱得也就那么几杆枪,还都老得不行了,怕丢都带着呗,小王他们几个正往回走呢,九点多就到了,咱俩还是一起去吧,我决定了。”
叶肖瑾手里忙活着,也不答话,季修走过去戳他一下,“喂,跟你讲话呢,怎么不说话。”叶肖瑾拽住他啃了一口,笑着说:“你都决定了,就别问我了,问我我也是听你的啊。”
两个人把一应杂物都搬到帐篷里锁好,一人背了两把枪,跨上马顺着雪地上的足迹走了。那枪说是叫枪,其实也就放个响能吓唬吓唬人。国家严禁私人携带枪械,志愿者小队就这么几杆老式猎枪还都有正式备案,季修和叶肖瑾从来没用过,抓人他们都搞突袭。
他俩来之前这个小队没怎么抓住过人,一般工作模式就是发现处理盗猎者下的捕兽夹和陷阱,有了盗猎者的踪迹就跟踪、报警,遇到紧要关头,顶多能做到驱赶。
雪地里的足迹一开始不是太明显,因为他走的时候还下着雪,一些足迹已经被掩盖,后来雪停了足迹才渐渐清晰起来。
雒艺骑得是一直跟着他的枣红马,枣红马算是他们这三匹马中的马头,岁数大、经验丰富,要是遇到什么意外,枣红马也是他的助力。
两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现在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夕阳的余晖给两个人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边,草地上的影子拉长,仿佛岁月的模样。
季修和叶肖瑾骨子里似乎都有些野性的基因,安逸平淡的生活虽然也能安之如怡,但是只要让他们感受到危险和紧迫,他们便能很快进入状态,浑身的血ye都开始沸腾、叫嚣起来。他们两个就是天生为这个危险职业而生的人,遇事不慌、胆大心细,尽管过尽千帆回归了平淡,偶尔再面对复杂情况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这才是他们的归属。
为了追踪雒艺的踪迹,两个人走得不快,草原的天虽然黑得晚但是夕阳落下仿佛只在一瞬间,太阳刚刚隐在山的那边,黑暗便笼罩了大地。两个人都打开头灯,现在装备比以前先进了许多,头灯射程远,看得还算清楚。
叶肖瑾和季修一直循着足迹找了两个小时,才在一处小山谷里发现了异常。这山谷也不能算是谷,顶多是个洼地,从土坡顶上开始就有些凌乱的动物足迹出现。叶肖瑾下了马去看,他扒开干枯得野草看了,抬起头对季修说:“是狼。”
季修风镜下的眉头皱了起来,刚建国时除四害,狼群数量骤减,后来黄羊差点把这丰腴得草原啃成沙漠,上头才意识到食物链的重要性。但是这片地区很久没有狼群出现了,季节也不对。
狼群的足迹从这里开始就很明显,刚才并没有发现,就跟突然出现得一样。狼群足迹掩盖了枣红马的蹄印,他们找得更加费力。
季修站在洼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