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篡最后在叶隐歌的子宫里痛痛快快射了出来。
随着滚烫的浓Jing射进体内,灭顶的高chao带来致命的冲击力,叶隐歌眼前一黑,陷入了极致舒适的黑甜沉眠中。
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天光大亮,万丈金光穿过层层乌云,透过窗户射进金灿灿的光芒,一扫昨夜风雨如晦的景象。
叶隐歌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就看到一道高大的身影逆光坐在床沿,正在电脑上Cao作着什么。
“你在干什么?”叶隐歌出声问道。
“打、理、家、业!”
林篡得意一笑,抱着电脑屁颠颠得举到叶隐歌眼前,让他看:
“你瞧,这处,这儿,还有这儿,都是朕打下的江山!”
叶隐歌定睛一看,果然电脑屏幕上是一幅产业分布图,有一些地方用红圈标了出来,显然就是林篡口中“他打下的江山”。
“不会是你从林家顺手牵羊出来的吧?”
叶隐歌好笑得看着这个男人,伸出手揉了揉他满头桀骜不驯的杂毛,阳光在他们的身上镀上一层暖融融的金光,房间内暗香幽幽浮动,缓缓滑过这静谧安然的时光。
林篡一把捉住叶隐歌纤细的手腕,玩弄上面凸出来的骨骼。不得不承认,叶隐歌的身体天生光滑细腻,连同手腕摸起来如同上好的羊脂玉,让他爱不释手,只恨不能多摸一摸。
不愧是自家媳妇儿,哪里都好,全身上下都是宝。
因此他再开口的时候,带上了点儿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小骄傲:“那儿能呢?我既然跟林画白断了关系,纵使他有心要给,我也不愿意从他手上拿走一针一线——这不符合我的风格。”
林篡一边摩挲着媳妇的手腕,一边笑着和他解释:”这些都是我妈妈留给我的。唔,她的本家就在A城这儿,所以产业基本上都分布在这里。”
林篡口中的“妈妈”,就是他那英年早逝的养母。林母一生无儿无女,当初就是她一力主张收养林篡,也是真的把他当成亲生儿子来教养,母子关系相当深厚。后来她自觉时日无多,就慢慢得把她自己的一些产业都归置到林篡的名下,算是给他铺一条后路。
可能林母在最后的时刻,也完全意识到她那披着正人君子面皮的丈夫并非良人。要真的把产业和儿子都托付给他,可能连东西带人都会被吞嚼的连渣都不剩。
“我是这么想的,”贺研把电脑推到一边,然后把媳妇儿rua到自己怀里,笑着嘬了嘬他的脑壳:“有一些产业分布在林宅附近,我打算请资产评估师和审计评估一下价值,然后捐赠给我俩从小长的的福利院。”
叶隐歌有些惊讶的看着林篡。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林篡安排起这些事情也头头是道,井井有条,哪里还有以前半分糊涂毛躁的影子。
他不由轻轻笑到:“阿篡,我倒现在才真的相信,你是彻底脱离林家了。”
林篡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了些,不断亲吻着他的头发:“人人都道富贵难求,多少人羡慕我曾经的身份——但只有真正身处其间,才更清楚那个家族的手段有多疯狂,人心有多复杂,这池水到底有多深。”
“林家的每一分钱都是沾过血的。我不能让自己,还有我深爱的你再遭遇到危险,我们要离那个泥潭越远越好。”
说来很巧,这几天客户公司正好没什么事儿,无非是些抽凭监盘的小活儿,叶隐歌把这些工作分配给手下的实习生来做,他自己请了短假,和林篡一起回到原来的城市。
这时候正值初秋,秋风吹淡了暑气,不再那么炎热了。天空碧蓝如洗,是个让人神清气爽的好天气。
飞机一落地,林篡就和叶隐歌一起来到半山公墓,去给爷爷扫墓。
这不止是叶隐歌盼了许久的事情,也是长眠在地下的爷爷盼了许久的。
爷爷在世的时候常说,要是叶隐歌有了女朋友,一定要带回家给他老人家看看。做人爷爷的,看孙媳妇总是备感亲切,可惜,爷爷到底没能等到亲眼看叶隐歌的女朋友,叶隐歌最后找的伴侣也不是性别女,而是个货真价实的汉子。
不知道爷爷泉下有知,能不能接受这个“孙媳妇儿”呢?
爷爷在世的时候,很是护犊子,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苦,但爷爷从来都舍不得叫宝贝孙子吃一点亏。
有一年元宵节,学校里难得举办一次文艺晚会,但需要额外花一笔钱来买晚礼服。叶隐歌知道家里的情况,便不打算参加晚会,一直瞒着爷爷不告诉他。可爷爷最后到底还是知道了,自己一个人挑着沉重的一扁担米,赤着脚硬生生走了好几十公里,扛到隔壁镇子上去卖——隔壁镇子的买米价比他们镇子上稍微贵一点儿,换来的一点差价,总算够买一件晚礼服了。
叶隐歌穿着那件礼服登场,他本身就生得高挑俊秀,一身修长的黑色礼服更是衬得他超凡脱俗,鹤立鸡群。叶隐歌唱了一首歌,他的表演很成功,女生们的尖叫尤其响亮夸张,差点儿掀翻了屋顶。
第二天他就被人堵在巷子里——学校里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