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华生不在。
我躺在沙发中,蜷着腿,乞求一点温暖。屋子里安静得让人生厌,当我注意到自己在毫无章法地揉着毯子时,我觉得我有必要想点什么。
“说点什么吧。”头骨对我说。他还指望我能把他当回事。
“闭嘴。”我回瞪他黑漆漆的眼睛,那实际上就是两个洞。
所以理论上,他不可能看着我,因为他没有眼球,没有血管,没有眼压。他的脸渐渐地拉长了,幽怨地瞅着我。
等等,刚才我还说过他不会看。
“把脸转过去,你阻碍我思考了。”我朝他挑眉。
“我可不能像你一样蹦蹦跳跳,除非你现在就把我从窗口扔出去。你这个白痴,你这个笨蛋,你这个没脑子的!”
“没脑子的是你。”
“哦,好吧,我可以把空气变成有用的脑细胞,而你呢?你任由自己的神经元从鼻子里流出来吗?”
我抑制住冲过去把它捏碎的冲动。
“不,你不会说话。”
“我会,因为你想让我说话。”
我转过头不看他,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我得做点什么,做点什么,我的手指不停在沙发垫上来回敲打。十分钟以前,我拉了一段失败的门德尔松,那比锯萝卜还可怕。十五分钟以前,我差点把试管打碎,当然我一点也不在乎地板会不会被腐蚀出一个窟窿。而二十分钟以前,约翰就已经不在这儿了。
二十分钟三十四秒。一千两百三十四秒。
我软弱无力地陷在这堆纤维里,如此无力,每一秒钟增加的程度都让人无法忍受。约翰不会喜欢看到我这样。我很清楚我身上是什么最吸引他。
聪明,自信,冷静,强大。
每当我表现出这些特质的时候,约翰才会赞叹,才会大笑,才会两眼发光。他会用什么词形容我?Geous?Genius?Fantastiderful?仅仅想到这个我都会忍不住发笑。
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大出风头只是为了取悦他。
而我现在如此迟钝,脆弱,易碎。取悦约翰?我嘲笑自己,约翰不嫌恶我就不错了。
‘这次又是什么?’
从学生时代起,只要我给迈克罗夫特端咖啡和甜点,他就会这么问我,毕竟有脑子的人都明白我讨好他是为了他口袋里的信用卡,或者是要他的一个电话,一个权限。
可是我心甘情愿地取悦约翰。我喜欢他每天围着我转,喜欢他给我的微笑。
哦,可怜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你已经沦落至此了。
我哼了一声,赶走脑袋里这些疯长的杂草。当我从沙发上坐起来的时候,背上突如其来的一阵凉意再次提醒我这个事实——约翰不在这儿。我站起来,腿有点僵,于是我来来回回地走,让它们灵活些。
二十分钟之前,约翰出门去了。他穿着牛仔裤和浅绿色的毛衣,外面罩着呢子短外套。他知不知道他这样有多招人喜欢?还特别招女人喜欢?女人都偏爱约翰这样的男人,勇敢,正直,能带来安全感。他会在临出门前告诉你:我去买牛nai,豆子也没了。我信任的约翰,他从不说假话,所以他确实是要去四十分钟车程的平价超市;我机灵的约翰,他从不在我面前说假话,所以他只是在去超市之前顺便见一个人。
也许在咖啡馆,也许在饭店,但我更倾向于前者。当然我也很清楚他要见谁——梅丽.莫斯坦,他的前未婚妻。
相比之下,更多人喜欢约翰。我更清楚这点。我能想象他的童年,被很多无聊的朋友包围,还有他的青春期,收到那些无聊乏味的情意绵绵的卡片,还有他成年以后——我皱了一下鼻子——也许每晚都能带一个女人回家?或者男人?他可以,虽然想到这个我就要发狂。
我闭上眼。即使从不承认,但我知道有我一份错,另一份是莫里亚蒂的。约翰知道我跳下去的原因,但他还没有完全原谅我——相比于我回来三个月而我们还没有上过一次床的现况,我更情愿他狠狠揍我一拳。
我不在一年他能留多久?而且是他认为我已经死了的一年?
或者更长时间,三年?五年?我对着墙壁空笑,约翰会走出他的Yin影,重新成为一个快乐的无聊的普通人,他会真的娶梅丽,而不是因为我突然回归而放弃,他会有一座新公寓,他会有孩子,然后搬到郊区的别墅里,最后终老。
也许曾经有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路过他的生命,但最终也只是一张留在他记忆里的照片罢了。
我叹了一口气。只有等约翰回来,我才能知道他和那该死的女人发生了什么——不,是说了什么。我对“发生”这个词皱起眉毛。
可是现在无聊的每一秒正霍乱着我的整个脑子。我无法做实验,无法拉琴,无法敲键盘,我的大脑只是飞速地转着,转着,整座思维宫殿里都装满了约翰,约翰,约翰!约翰会原谅我吗?我们会回到以前吗?约翰会被那个女人抓走吗?
我想我已经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