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下不太平。何出此言?前几年各派人士蠢蠢欲动,不知又为争夺什么而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而现下魔教势力壮大,恐怕有一天独霸一方,横行天下。
且不说这些,杏花城依旧热闹非凡,进城出城的人更是络绎不绝,草市的热闹恐怕还要弱三分。这里林家也是住在杏花城,虽说不上富甲一方但也说不上家大业大,比大多数人富贵。林松孺是林家少爷,学了几年武,也算有了一技防身,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林家本来希望他能回去接手生意,可林松孺说,想入江湖里闯荡一番再回去也不迟。现在林松孺就是,四处游荡,游山玩水,好不自在!
本以为就这么风平浪静过去,谁知道会波涛暗涌呢?
林松孺今儿来到状元楼点了一桌好菜和一壶美酒,这烧鸡皮脆鲜嫩多汁,用荷叶包裹烧制而成,伴有荷叶的清香,咬一口,真是回味无穷。什么糖醋鱼,宫保鸡丁,鱼香rou丝……光是这荷叶鸡就够回味一整天,何况还有一壶陈酿。此酒又名“青翠”,入口香醇,微甜,还带有一点回甘,闻上去既有竹叶的清香又有青梅的酸甜。酒足饭饱过后,歇息一会就准备出发,只听附近有人讨论,一惊一乍,像是讨论什么要紧的事情,听了半天,林松孺暗道,原来如此。过了约莫一阵子,就结了账,去千花湖游玩。
原来,林松孺听到的是近日江湖传闻,各路人士为争夺宝物拼个你死我活。这件宝物无人知晓什么模样,只知道所有人都在争《玄异秘录》。听上去像是一本武功秘籍,如此这来便可知道,争夺此物的人,一定是学习心法,以便称霸武林。但为这样一本武功秘籍,争个你死我活,值得吗?林松孺由始至终觉得有命,活着总比争一本破书强。
不过,为什么有些武林之中的人,也热衷把它弄到手呢,是因为有什么珍贵的宝物?还是说会有什么更重要的秘密吧,这些自然无法破解。毕竟他也不会未卜先知,退一万步来讲,知道也不会孤身涉险。
林松孺走在千花湖周围的小道上,欣赏着周围树木成荫。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花争奇斗艳,这些花湖果然名不虚传。虽然没有千种花,但是如此一来,这花想必也是有上百种吧,所以才有“千花湖”的美誉。他心中不由得感叹这风景不错,正想着走进这千花湖欣赏一番的时候却来了一帮不速之客。
:“识相的就把东西交出来,不然的话,哼哼,老子就要了你的狗命!”
林松孺回头一看,离自己不远,有两批人起了争执。有一方甚至是起了杀心,取人性命,到底是深仇大恨还是谋财害命?
林松孺这个位置离岸边十米远的距离,划着小舟欣赏着湖边的风光,顺便看看戏,他也划的不远,不会太近,否则殃及池鱼冲着他来可就糟了。
:“我想你是找错人了,抢东西抢到我头上,真是不知死活,婓云。”
:“在!”
:“这次你来动手,把他们全杀掉。”
:”是,属下遵命!”
这一主一仆的对话,林松孺也听到了看样子不是好惹的角色。
只见那名叫婓云的仆从,三两下就把那帮人杀个Jing光,地上全是血淋淋的痕迹,要是哪个过路人看到了不得晕了过去。
:“阁下好雅兴,竟有如此闲情逸致泛舟湖上,符某真是佩服。”
这声音不是主仆的中的主人还有谁?林松孺暗叫不好,得快快溜走才行。谁知这人的轻功竟然如此了得,身法轻盈,却没什么动静,可以说得上是,身轻如燕。不知这人能不能在雪地上疾走,做到踏雪无痕呢?
面对来者不善,又没有办法溜走,看来也只能见一步走一步,只要不把他激怒,应该能逃出生天。林松孺拱拱手:“这位大侠李某近日是前来鲜花湖游玩竟不知叨扰了您,林某在此向您赔个不是。”说罢,林某又把银两塞进来人的手中。林松孺虽没有舌灿莲花的本事,但油嘴滑舌,拍马屁的功夫也算得上数一数二。谁知道对方只是轻笑一声,把锭银还回去,便说:“林公子误会了,只是那几个不知死活的臭虫想要抢劫而已,他们怎么也不会料到自己要倒大霉,做个刀下亡魂。既然林公子这么好兴致赏湖,也不差我一个吧?”他笑了笑,露出了如沐春风的样子,这一笑可谓是打破了面如冰霜的样子。只不过这笑容没多久,快得来不及看就消失了。此人生得极好的一副皮相,双眼是一汪秋水,眼里却是冷漠的神情,令人不敢靠近。她肤若羊脂,好似那无瑕的白玉,高挺的鼻梁,并没有太高,不是那种鹰钩鼻,而是秀美的。口若丹朱,抿起的嘴唇。却没有任何弧度,哪怕是再漂亮的薄唇也不会天天摆出什么笑容。
林松孺无暇顾及这人长得好不好看。要论到俊美。这个他确实鞭长莫及。只不过这个人冷不丁的留下来,不知道打什么算盘。:“这位公子既然也想与林某同游,那就一起吧,在下是林松孺,不知阁下姓名?”林松孺问了问。顺便腾出一个位置。
:“我乃符甫,那是我家仆人,婓云,你且在岸上稍等片刻。”
符甫话音刚落,婓云便应了一声,在岸上